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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参与 统筹推进
——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访谈对象】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林

【访谈时间】

2022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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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主持人:
各位网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辽宁省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重要工作部门谈”主题活动。从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首次大修。目前国家严重缺少技术性人才,群众对最新出台的职业教育政策和即将开展的工作特别关注。今天,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林同志,专门就群众关心的相关内容,通过省政府网站,来回应大家的关切。新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普职分流”的提法,改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的理解?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林: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公布以后,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个误读,误解。这次的新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的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我们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二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三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四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做:一是提升办学条件。要加快经费的投入力度,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二是畅通升学通道。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三是优化办学定位。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要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的生源,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业发展多种多样的路径。总的来说,国家将通过加大政策供给,畅通发展通道,提高自身质量,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吸引更多的学生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为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主持人:
大家都知道新职业教育法强调多元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的原则,那社会各方如何参与职业教育发展,多元又是指哪些方面?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林:
新法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地参与职业教育,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统筹和行业指导的职责。规定国家根据产业来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的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立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组织可以参与制定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相关的职业教育标准,开展人才需求的预测,职业生涯发展研究及信息咨询等。二是发挥企业职业教育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措施,来对民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支持。今年3月,辽宁省教育厅等13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推动职业院校办学体制创新,在财政、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形成多元办学格局。鼓励政府、公办职业院校与区域、行业内技术先进、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实体企业合作,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可共同成为办学主体。鼓励职业院校通过提供校舍场地、实训设施、师资力量、知识产权等资源开展合作办学;鼓励支持实体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等,以资金、生产服务设施、场地、技术体系等参与合作办学。对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职业院校,即时比分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支持以知识产权、未来经营收入质押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此项工作作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等项目遴选的重要参考;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各地各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主持人:
还有一个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就是如何做好新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林:
新法充分融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将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推动职业教育在正本清源和守正创新中行稳致远。下一步,我们将狠抓学习、宣传和阐释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形成落实合力,依法推出系列举措,推动即时比分职业教育更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健全“中职-职业专科-职业本科”一体化的职业学校体系,推进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切实办好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办学质量,实现自强自立。支持即时比分一批优质的高职专科学校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高职专科学校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教育的生源结构。二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水平。这些年,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职业教育的质量一直被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教育,与教育质量有很大关系。我们将落实新法相关要求,推进教师、教材、教法的改革。赋予职业学校在机构设置、人才招聘、职称评定、内部薪酬分配、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借助信息技术重塑教学形态,从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以及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着手,打破课堂边界,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的个性化学习。三是加强职业学校学风校风建设。新法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我们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职业学校做好文化育人顶层设计,凝练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突出专业办学特点以及学校优良传统的精神文化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加强学生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帮助学生塑造阳光自信、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品格,不断提升职业学校的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主持人:
非常感谢张厅长为我们大家带来的详细介绍,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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